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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電 泰國憲法法院21日裁定,今年2月的國會選舉無效,原因是全國選民未能在同一天投票。憲法法院法官當天以6比3的票數裁定2月2日的國會選舉違反憲法。
  反政府示威者導致全國28個選區沒有登記候選人,這些選區沒能在選舉當天投票。看守政府本希望4月在這些選區補投,但一直未能與選舉委員會達成一致。
  對憲法法院這一裁定,看守政府沒有立即作出回應。英拉所屬的為泰黨說,對於那些行使了投票權的人而言,這一決定是個損失。
  外界猜測,如果選舉被判有效,為泰黨有望贏得選舉。  (原標題:泰國國會選舉結果被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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