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利用國家“三農”政策,謊稱給外來農民工培訓詐騙勞動和社保局76萬餘元。記者今日獲悉,石景山區紅順培訓學校法定代表人盧洪樹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認定:2007年7、8月間,盧洪樹出資成立紅順學校,並和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幫助該公司培訓農民工。該校先完成了第一批1197名農民工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2007年10月,該公司提供第二批農民工身份信息,盧洪樹既不組織培訓,也不安排考試,而是指使本校職工代替學員答題並判捲,在申報材料上代替農民工簽字,並於2010年10月騙領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撥的培訓補貼款76萬餘元,將所得補貼款取現後用於個人消費。
  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盧洪樹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後盧洪樹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司法建議
  針對此案,檢方發出司法建議:紅順培訓學校對外來農民工的培訓工種為計算機調試,但其首先在硬件就不具備培訓該工種所必需的計算機設備,其能成為定點培訓機構,體現出社保部門對培訓學校資質的審查上存在漏洞。
  此外,紅順學校對學員未進行任何培訓和考試,仍順利申報並獲批補助款項,巡視檢查機制存在嚴重缺失。同時,財政部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查上不嚴謹,工作人員在補助資金下撥之前對紅順學校培訓支出和資金使用進行了審查,但只使用紅順學校提供的第一批接受培訓的學員名單進行抽查,致使該次檢查流於形式,沒有發現本應當發現的問題。  (原標題:假農民工培訓騙勞保局補貼款 培訓學校負責人詐騙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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